Progeny
公司醫保+危疾,Super?!

之前討論過關於只靠公司提供的醫療保險是否足夠的問題 ( 公司有團體保險就足夠安心? )
相信很多人都會明白到只靠團體醫保的風險,讓我們先重溫一下其不足之處。
團體醫保的不足
一般而言,公司為員工購買的團體醫療保險只提供最基本保障,而且僱員亦沒有能力為自己選擇保險計劃和保障額等,通用的醫療保險未必能滿足到個人的需要,很多時候都需要額外再自付醫療費用,而且當離職或失業時,便會連最基本的保險也一併失去。因此,建議僱員應因應個人需要,在公司提供的團體保障上額外多購買一份個人保險,填補公司醫保的不足之處,以應付突如其來的職場轉變和醫療開支。
不過有些人仍然會想為了慳錢,同時又想減低萬一出事時的龐大醫療開支風險,就會在公司醫保上再額外再買一份個人的危疾保險,在有需要時也能獲得一筆過賠償。但之前也討論過,危疾與醫療保險是兩回事。公司醫保加危疾的組合,始終不能彌補到單是公司醫療所帶來的缺憾,保障仍然是不足夠的。
再重申危疾與醫療的分別
危疾保險是屬於儲蓄式保險,每月/每季/每年供款,但一旦不幸患上危疾,保險公司便會發放一筆過賠償,讓受保人用來治療和用作不能工作時的生活費。由於危疾保險需要定期供款,一旦斷供,保單便會失效,而且之前供落的供款亦不能取回。
在保障範圍方面,危疾保險是保障受保人在患上危疾後的生活及醫療開支,一筆過的賠償沒有限制受保人如何使用該款項。反之,醫療保險主要是保障受保人因病或意外住院和手術等的醫療開支,採用實報實銷的方法。因此,危疾和醫療保險,都不是彼此的替代品,不是買了其中一份就會得到完整的保障,但是兩者在購買前都應先考慮其產品特性和保障範圍,而且也要考慮到自己的經濟承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