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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法下所有保險唔包?

近日有傳係緊急法下好多保險都會失效,今天保險業聯會亦發表聲明指出《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對保單效力並無影響,並指保單為商業合約,投保人和保險公司均受保單條款和條件約束。
事實上,要知道究竟緊急法下既香港保險仲有冇效,關鍵係在於政府會唔會就香港問題定性為暴動的事件,一日未定性為暴動的事件,保險公司都應該履行當初商業合約定下嘅條款以及細則,為所有受保人提供合理的賠償。
由於現時香港政法在緊急法下但未定性香港為暴動的緊急情況,以下列舉幾個情況,保險公司都理應作出賠償,包括因工作而受傷,例如記者採訪時被武力對待、救護係行動時受傷,理應都受到保障;在現場途經的市民受傷或有任何不適,亦會受到保障;被催淚彈而引致不適的樓上住戶也應受到保障。
所以在現時,只是當投保人被入罪,被證明為參加非法活動,導致自己的任何人身傷亡才不被保障。又或者,近日見到有架的士撞人,車保就當然唔會保架的士。上班前、下班後的勞保亦一如而往唔會受保。

咁有咩情況下先至令到大部份保險都唔會包到呢?
就係當政府定性為暴動,香港進入緊急狀態的時侯,好多的賠償案件,只要一可以關係於香港的情港而引致,保險公司就有權根據於合約寫明的不保事項:不保一切暴動事件引致的情況,而拒絕賠償。
而值得一提的是保險公司其實係之前曾經出過一個附加既條款叫做暴動及民事騷亂嘅附加契約,而呢一個附加契約正正可以保障返受保人喺香港被定性為暴動嘅情況下,都依然合理地獲得任何嘅保障,所以睇返自己份保單本身有冇以上保障,唔識睇既話可以搵我地whatsapp平台小助手幫你睇睇。
最後,有咩要緊急嘅情況下都可以搵我哋幫手,會盡快為你提供協助以及為你完成整個索償流程。
香港人加油!